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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综合监管为重点,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和放心工程建设,完善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探索长效机制,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食品药品质量水平稳步提升,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2011年度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在2011年度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市农委等12家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县区、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团结进取,知难而进,不断开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1年度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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