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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府办〔2012〕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2年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落实。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日

2012年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省环保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弘扬大运精神,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迎接第三次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制定2012年我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逐步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水环境方面,采用“一河一策”方针,全力推进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深圳河、茅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龙岗河流域率先实现流域旱季污水100%收集处理;坪山河流域进一步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66公里;观澜河流域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0.5万吨/日;深圳河流域积极开展支流综合整治,提高污水收集率;茅洲河流域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58公里。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通过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全面推进电厂脱硝、强化扬尘治理和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排放的管制、推广码头岸电建设等措施,不断提升我市空气环境质量。

  固体废弃物治理方面,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达到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进一步加快污泥干化处置设施的建设。

  生态环境方面,全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5%,动态水土流失面积控制在70平方公里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水环境治理。

  建成龙华污水处理厂二期(25万吨/日)、观澜污水处理厂二期(20万吨/日)和平湖污水处理厂二期(5.5万吨/日)。完成水头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葵涌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龙田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和沙田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的环保竣工验收。完成200公里的污水管网建设任务,积极推进中水回用工程。

  加大水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全力推进水库入库支流整治工程,完成石岩水库环库截污工程。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处置工作,加快水源保护林建设力度,做好饮用水源水库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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