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发〔2011〕140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兰州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森洙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雒泽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徐希望 市物价局局长

  成 员:王巧芸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兆荣 市发改委副主任

  吴新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范兰琴 市民政局副局长

  鲁福有 市财政局副局长、非税局局长

  才吉安 市农委副主任

  成贵喜 市商务局副局长

  石铭军 市物价局副局长

  宋应中 市审计局调研员

  康亚鑫 市法制办副主任

  柴永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国华 市地税局副局长

  陈大庆 市国税局副局长

  石怀安 市社保局局长

  乔天锋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国库处副处长

  卢光杰 市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李世祥 城关区委常委、副区长

  邢 磊 七里河区委常委、副区长

  徐春花 西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苏 勇 安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唐浩漩 红古区副区长

  马力仁 永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蔡泽雄 榆中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瞿开业 皋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徐希望同志兼办公室主任,石铭军、李国华、陆爱华、卢光杰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办公室具体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和监督及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时,由接任者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