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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发展培育多元支柱产业保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三、责任机制
  (一)以“3+8”多板块产业园区为载体,引导多元支柱产业向园区集聚,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市直各有关部门及县区政府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为全市多元支柱产业发展创造条件,积极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大力发展技术评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移、专利代理、科技信息、投融资、人才培养、法律服务等各类中介组织,积极搭建产业发展与交流平台,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完整的服务保障体系,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二)各产业组对各自产业总体发展负总责,全面协调和完善各产业组“五位一体”工作机制。(三)投资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全市多元支柱产业项目的凝炼、备案、核准、申报工作。(四)规划国土部门负责衔接协调多元支柱产业项目的建设用地,建立有利于多元支柱产业发展的用地保障机制。(五)各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六)环保部门负责做好多元支柱产业的环评审批、协调工作。(七)科技部门负责推进研政产建设,组织推进技术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八)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促进多元支柱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促进多元支柱产业发展的人才培训和引进政策。(十)教育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推进多元支柱产业发展的职业教育计划,推动高等院校、高职院校开展定向人才培训。(十一)金融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促进多元支柱产业发展的金融措施,建立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考核机制
  (一)市发展培育多元支柱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8个产业组“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及多元支柱产业的发展规模、速度和效益进行考核。考核指标由市发展培育多元支柱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市经济发展目标分别制定下达。(二)各产业组近、中、远期凝炼项目情况。(三)各产业组招商情况及项目落地情况。(四)多元支柱产业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以及项目对支柱产业增加值的贡献率和拉动作用。(五)各产业组定期向市发展培育多元支柱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多元支柱产业发展动态及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有关工作和任务。

  五、激励机制
  (一)对新建和扩能改造项目的奖励机制。对产业链长、贡献率大、附加值高、带动能力强、项目落地快、建设进展顺利的重大项目,每年从已设立的各产业专项资金中择优进行贴息。对以上项目的奖励纳入已有的企业奖励办法,不再单独设奖。(二)对产业组的激励机制。由市发展培育多元支柱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依据各产业组招商、项目落地等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每年给予50万元产业活动经费额度,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不予补助或少补助业务经费。经费主要用于“五位一体”工作机制的运行,产业项目前期工作的调研、评审及招商。由市发改委(产业办)进行考核,市财政局按实施进度拨付。(三)对园区的激励机制。依据“3+8”产业园区的发展定位和功能布局,各园区在产业调整和建设中,对引进的多元支柱产业项目根据项目落地及产业聚集发展情况,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扶持资金,以贷款贴息、项目补贴等方式,通过以奖代补支持园区发展。由市发改委(产业办)进行考核,市财政按实施进度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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