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全面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社会管理“六个一体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落户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变市民。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2012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发证任务。积极稳妥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特别是农业的信贷投放,确保以县(市)为单位涉农贷款增幅高于贷款总额增幅。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推动商业银行向乡镇延伸,提高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对全省乡镇的覆盖率,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加快发展经济作物、养殖项目、高效设施农业保险,积极推进农机具、渔船、林地林木等保险,省财政对达到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奖励标准的市县给予相应的保费奖励。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搞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兴林富民。
25.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多种途径,2012年苏南、苏中、苏北地区村级集体年收入分别达到50万元、20万元、10万元。推进村级组织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实施1623个村综合服务中心改扩建,2012年所有行政村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全部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加快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信息网络和资源整合,提高农村通光缆、通宽带和通有线电视的“新三通”覆盖水平,全省45%的村建成信息综合服务平台,50%以上的村通过互联网提供信息公开和互动服务。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创新培养选拔方式,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大力培育农村“双强”村党组织带头人,2012年底“双强”村党组织带头人达到80%。加强村党组织责任落实,使其成为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推动科学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强核心。
26.提升组织领导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强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突出抓好“三农”投入政策落实以及农业现代化、水利现代化、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农民收入倍增、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督查考核,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农村改革试点,探索积累经验,示范带动发展。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检查督促、调查研究和指导服务作用。
做好2012年农业农村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省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抓生产、保供应、促增收,加快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奋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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