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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17.强化农产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多方联动、反应及时的市场调控体系,形成以大型龙头企业为骨干的应急商品供应基地和投放网络体系,以及政府储备与民间储备、实物储备和资金储备、能力储备相结合的重要商品储备体系,严格落实粮食、食用油、猪肉等储备计划,提高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能力。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满足农民售粮需求,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产品市场交易秩序。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与信息发布,建立合理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产品市场平稳运行。
  六、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持续改善农村民生
  18.推动农民就业。全面落实农民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创业服务和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四项制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2012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5万人以上。加快发展乡镇企业,优化发展环境,引导转型升级,增强吸纳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提高农民培训就业率。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企业欠薪保障应急周转金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坚持输入地政府负责、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原则,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9.引导农民创业。重点抓好返乡农民工、农村能人大户、村组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群体,激励农民自主创业、返乡创业、联合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人员参加培训,提升农民创业技能和创业成功率。推进城镇创业扶持政策向农村延伸覆盖,在贷款担保、税费减免、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创业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县(市)经济开发区、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村级农民创业点,打造农民创业载体,引导农民有序创业。
  20.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的有效实现形式。多渠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对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动作用。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保值增值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加快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让农民从集体经济组织得到更多的收益分配和股金分红。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等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助农增收作用。
  21.帮扶低收入农户增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帮扶和自力更生相结合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实现消除绝对贫困向缓解相对贫困的转变。加快经济薄弱地区农村低收入农户增收步伐,力争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实施贫困农户小额贷款政策,以县为单位放开贷款规模,省级财政给予贴息、奖励和损失补偿。引导低收入农户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家庭工副业,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渠道。完善低收入农户就业援助机制,通过政府购岗、托底安置等办法,确保有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实施“五方挂钩”帮扶,强化对重点地区的帮扶指导,明确挂钩单位帮扶责任,发挥扶贫工作队作用,推进帮扶任务、项目、措施进村到户。鼓励引导工商企业参与村企挂钩帮扶,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经济,带动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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