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终考核检查的通知

  联系单位: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772555

  联系人:唐彦龙

  附件:《兰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行使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领导,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实行分级负责制度。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负责各自行政管辖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制度建设情况。考核各单位是否设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专兼职工作人员是否到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情况。(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考核各单位《公开目录》、《指南编制》的全面性、准确性(参照《条例》第二章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考核主动公开工作的及时性;考核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规范性(参照《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考核保密审查制度、协调发布制度的执行情况(参照《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包括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情况。包括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对本级政府部门和下一级政府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情况。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