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终考核检查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终考核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兰政办发〔2011〕283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将于12月中旬至下旬,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年终考核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12月10日至20日为自查阶段;第二阶段:12月20日至30日为抽查阶段。

  二、检查内容
  按照《考核办法(试行)》的具体要求,检查主要内容如下:(一)组织领导。是否做到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并落实必要的办公场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经常性对下级单位进行工作指导和检查。(二)制度建设。是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建立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内部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三)公开内容。是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公开本单位的概况介绍、机构设置、领导简历、分工等基本信息以及重大决策、规划、计划、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四)公开形式。是否按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等。(五)公开程序和时效。是否依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进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是否做到主动公开的信息在产生或变更的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主动公开等时效性工作要求。(六)公开效果。是否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可信、与实际一致,没有被群众投诉。工作人员是否做到态度热情、耐心、按规定办理等。 (七)是否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和月工作简报。

  三、检查方式
  (一)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检查。考核小组由以下成员单位组成: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数字办、市效能办、市目标办。(二)被考核单位根据考核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并在12月2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及自评打分结果,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三)考核小组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电子监察、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考核检查。(四)考核小组综合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情况,对各单位进行打分、排名,排名结果将以市政府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四、其他考核小组将提前一天通知被考核单位考核安排,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做好考核检查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