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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松江区泖港镇朱定村设施菜田项目部分迁建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同意松江区泖港镇朱定村设施菜田项目部分迁建的批复
(沪农委[2012]47号)


松江区农业委员会:

  你委《关于因沪杭高铁建设使部分温室大棚设施拆迁平移的调整请示》(松农发[2012]11号)收悉。泖港镇朱定村保护地设施菜田项目于2007年9月批复下达,建设面积300亩。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沪杭高铁建设贯穿该项目基地,被征用面积31.6亩,赔偿市区两级补贴资金126.4万元。

  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沪农委[2009]221号)的精神,对因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造成设施菜田被占用的,要按照被占用面积实行占一补一。经研究,同意你区在泖港镇黄桥村易地建设,建设面积31.6亩,建设总投资126.4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贴69.52万元、区财政配套56.88万元。请你区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组织做好工程实施,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尽快完成全区2007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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