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茶叶出口基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建设高标准的出口茶叶生产、加工基地,提高单产水平、质量安全水平和加工能力水平。支持出口基地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支持按照进口国和地区的安全卫生标准建立生产监测控制体系,支持建立和完善茶叶出口质量可追溯、检验检测及安全监控体系。
4.提高茶产业招商引资水平。强化交易会平台和政策导向,以名茶建设为重点,加快招商引资步伐。鼓励外资、民间资本、工商资本进入茶产业。鼓励国外企业、大型茶业企业新建生产加工基地。对引进的大型企业,集中资金重点扶持。充分消化、吸收国内外大型企业的市场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资本优势,做强茶叶品牌,放大品牌效应。
六、保障措施
1.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专家咨询、社会参与”的茶叶品牌建设工作推进机制。省建立茶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茶叶品牌建设及产业化发展的统筹协调。重点产茶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激励措施加以推进。
2.加大扶持力度。继续将茶产业纳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扶持范围。积极整合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茶产业发展专项、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集中支持茶叶名牌建设。省财政安排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招大商及培育龙头企业、科技创新与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无性系良种繁育推广及老茶园改造、高标准现代茶园建设等。各茶叶主产地财政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支持茶叶品牌建设和产业化发展。引导金融资金向茶产业投放。
3.强化宣传推介。搭建品牌茶宣传推介平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农产品交易会、茶博会、推介会、茶文化节等茶事活动,加强品牌茶叶的宣传和推介力度,鼓励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茶艺文化表演交流及茶乡游、生态游活动,形成全社会“宣传品牌、支持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
4.落实工作责任。各茶叶主产市、县(市、区)要将做大做强茶产业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实现“十二五”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的重要举措。要结合实际,制定加快茶产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明确发展目标,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与相关配套办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安徽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