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茶叶品牌建设进一步做大做强茶产业的意见
(皖政〔2012〕2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省是茶叶生产大省,产茶历史悠久,黄山毛峰、太平猴魁、祁门红茶、六安瓜片等传统名茶在国内外享有盛誉。但由于我省名牌茶叶生产规模不大,龙头企业带动力弱,近年来全省茶产业竞争力在全国的位次下降,与周边产茶省份的差距逐渐拉大。为充分发挥我省茶叶资源优势,加快推进茶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品牌为引领,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为支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提升质量效益为目标,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做大做强安徽茶产业。
2.主要目标:在进一步提高茶叶国内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加快“走出去”步伐,不断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提升名优绿茶、红茶优势,加快开发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产品和加工品。力争“十二五”末,全省茶叶一产产值在2011年的基础上翻一番,达100亿元以上,综合产值达300亿元;全省茶农人均茶叶收入翻一番,茶产业在全国的位次提升。
二、突出重点,加快推进名牌茶做大做强
1.加强四大名茶建设。加大扶持和统筹协调力度,构建名牌茶发展、推介、保护和利用的运行机制,推动黄山毛峰、太平猴魁、祁门红茶、六安瓜片四大名茶做大做强。各茶叶主产区也可结合实际,选择1-2个品质好、市场知名度高的名优茶重点培育。
2.建立健全名茶标准体系。切实强化标准意识,四大名茶要按产品系列化开发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尚未建立标准的品牌,要加快制定标准。要强化标准的延伸,加快制定名牌茶种植、管理、采摘、加工、包装、贮运等各环节的标准。大力推进QS等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
3.规范品牌使用范围。对传统历史名茶主产区已申报原产地保护和地理标识(证明商标)的,在尊重历史、科学合理、依法保护的前提下,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规范相关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品牌的行为,对核心区域重点保护。品牌使用范围由省农委牵头,联合省工商、质监等部门依法划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对相邻产区有扩大产区范围要求的,本着产区相连、自然生态环境相似、历史文化相近、质量标准统一、权益人协商许可的原则,在市域范围内的由市人民政府牵头协调,属相邻市的由省人民政府牵头协调,合理划定产区范围,严格按标准、按程序规范使用品牌。鼓励品牌商标持有者发挥品牌商标作用,品牌商标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政府给予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