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建发[2011]233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
为切实做好我省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保证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切实重视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认真做到防患于未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好落实,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确保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结合省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陕建发[2011]214号)要求,对所辖范围的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十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