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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当前推进全省107个重点镇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当前推进全省107个重点镇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陕建发[2011]21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

  2009年7月,省政府在全省确定了107个建制镇为省级重点镇,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大力推进建设。两年来,107个重点镇建设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根据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切实抓好30个重点示范镇的同时,为了引领推进107个重点镇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转变思路。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30个重点示范镇为标杆,按照确定的107个重点镇建设目标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体制,加大力度,力争圆满完成重点镇建设目标任务。通过30个重点示范镇引领107个重点镇建设,以107个重点镇带动全省小城镇的发展。

  二、广开渠道,多方融资。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重点镇建设推进全省县域城镇化的意见》(陕政发〔2009〕52号)要求,各市县尽快将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应足额配套,加大投入。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多元化筹措资金,积极引导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资本投资重点镇建设。要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破解资金难题。进一步整合各类资产,积极探索多渠道、多途径融资的新路子,形成重点镇建设多元化投入的良性机制。

  三、落实政策,确保用地。要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之机,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衔接,为重点镇预留足够的建设用地。充分利用增减挂钩的政策,大力推进村庄治理、土地整理、整治荒地、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办法,将重点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相结合,支持重点镇建设。

  四、扩展项目,加快建设。要充分利用撤乡并镇、保障性住房、扶贫和避灾搬迁、鼓励农民进城等相关政策,集中捆绑使用各类项目资金,统筹用于重点镇建设。加快重点镇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镇投资,解决小城镇住房困难家庭、进镇务工经商创业等人员住房问题,吸引农民进镇。陕南地区重点镇建设要与移民搬迁有机结合,有组织地将一部分有能力、有条件的农户安置到重点镇居住和就业。各级建设部门要指导重点镇做好建设项目选址、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等工作,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周期,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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