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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
(陕建函[2011]710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

  为切实加强当前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企业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省安委会《陕西省安委会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通知》(陕安委会发〔2011〕15号)要求,省厅决定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安委会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建设行业实际,深入细致开展宣传工作,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稳步发展。

  二、宣传的主要内容

  1、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厅近期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和措施。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范、标准。

  4、近期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解决的主要经验和做法以及取得的成效。

  三、具体措施

  (一)适时开展警示教育。要围绕对典型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开展警示教育,引以为戒,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特别是要教育企业认清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汲取近期我省发生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训,切实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推进企业安全知识科普活动。重点抓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加大督促企业对项目部、作业班组的宣传工作,尤其要抓好对《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高施工企业的安全意识。宣传教育活动要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要使安全生产活动成为宣传教育行动的热点和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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