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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期刊核验工作的通知
(沪新出报〔2012〕17号)


本市各期刊主管主办和出版单位:

  按照《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和《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11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字〔2012〕446号)要求,我局决定自2012年2月20日至24日,对本市期刊登记项目进行年度审核查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配合抓好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2011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以及2012年全国报纸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工作,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各地报刊核验工作须在3月底前结束,并按时向总署提供核验报告及有关数据。为确保这项工作的按时完成,上海2011年度期刊核验工作须在2月底之前结束。请各期刊主管、主办单位督促所属期刊出版单位,按照本通知核验的时间节点尽快落实核验事宜。

  二、核验范围

  已在我局履行登记手续,并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上海市期刊。

  三、重点核查内容

  按照中央和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报刊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规定,我局结合上海管理实际,对各期刊出版单位的出版内容、出版经营活动、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在上一年度核验中发现存在违规情况的期刊、以及在2011年审读中发现的违规期刊的整改情况;

  2.期刊主管主办单位是否履行管理职责情况;

  3.期刊出版单位担任社长、总编辑、主编、编辑室主任(均含副职),以及编辑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的任职条件;

  4.期刊刊发重大选题内容是否履行备案手续,出版导向是否正确,出版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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