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
(晃政办函〔2012〕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因人员变动,经研究,县政府领导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县长 陆志前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监察、审计、编制工作。
常务副县长 田连钊
协助县长管理县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政府办、发改、统计、人事、老干、老龄、税务、金融、保险、督查、法制、档案、史志、一事一议、信访、调纠、政务公开、国资、保密、驻长办、公积金管理、武陵山区经济协作区开发、湘西地区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及建设协调、绩效考核等工作。
协管财政、监察、审计、编制工作。
联系人大、政协、军事、发改、财政、税务、金融、党校、教育工作。
副县长 杨岳东
分管工业、科技、地震、知识产权、企改、环保、商务、招商引资、外经外贸、经协、粮食、商业行业管理、物业行业管理、优化经济环境、旅游、外事侨务、工业园、技术监督、盐务、安全生产监督、电力、邮政、移动通信、电信、信息化、城镇集体联社、工业安全等工作。
联系工会、工商联、个私协工作。
副县长 韩景华
分管农业、农村、畜牧水产、劳动和社会保障、林业、农机、烟草及烟叶生产、规范化烟田建设、气象、水文、水务、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移民、民政、农村能源、农科教、农民素质教育、自来水、经管、为民办实事、水务安全等工作。
联系残联、科协工作。
副县长 田竑
分管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妇儿工委、爱卫、红十字会、食品药品监管、文物、广播电视、外宣等工作。
联系妇联、文联、共青团工作。
副县长 吴微波
协管农业、畜牧水产工作。
副县长 尹少中
分管工商、物价、交通、对台事务、供销、民族宗教等工作。
联系铁路工作。
副县长 舒明发
分管计划生育、建设、国土、房产、房改、城管行政执法、公安、司法、消防、人防、建设安全、矿山安全、征地拆迁等工作。
联系法院、检察院、武警、经建投工作。
副调研员 吴必周
主抓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林地流转等工作。
副县级干部 姚明泽
主抓征地拆迁、沪昆高速公路建设等工作。
副县级干部 田瑞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