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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2年市级水果标准园建设方案》的通知

  (四)产品包装和质量要求
  统一包装、标识,注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企业(组织)。对产品和生产者进行统一编码,以便进行产品质量查询和质量追溯。

  四、建设内容

  (一)推广生态栽培技术。综合运用农业、物理、生物、化学等防治措施防控病虫害,通过杀虫灯、性诱剂和粘虫色板等减少农药使用。严格执行国家农药使用规定,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及禁用农药。推广果树矮化密植栽培,果园生草和覆盖,果品套袋技术。

  (二)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培训及应用。推广无公害果品生产实用技术,做好新技术的培训,建立技术培训档案,配方施肥技术,科学选用高效低毒农药,控制农药残留。

  (三)引进新品种。建立水果新品种试验、示范区,筛选适合我市推广的品种。

  (四)建立投入品登记制度,做好生产资料使用登记建档。

  (五)进行园相改造。对果园道路、给排水设施、围墙(栏)、防护林进行统一规划和修整,做到整齐一致,实用美观。

  五、计划进度

  2月下旬召开会议部署工作;

  3月上旬各县(市)区筛选辖区内水果园区并审核;

  3月中旬报市园艺站审核汇总;

  4月市农业局组织有关专家现场考核认定;

  5月制定考核办法、制定分类别标准园技术规程;

  6月至10月,根据标准园建设工作方案抓好各项规定性动作的落实,市、县两级加强技术指导和督查;

  11月至12月,成立考核验收组,制定验收程序和规章,对照方案,依据验收办法开展验收工作,待审核结束后上报市农业局、市财政局拨付补助资金。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局成立水果标准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园艺站,负责技术督导、阶段性督查,制定管理、考核办法。承担建设任务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积极参与到标准园创建活动中,加强对标准园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强化组织认定。水果标准园建设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认定程序为建设单位申请,报所在县(市)区水果主管部门初审,每个县(市)区推荐2-3家上报市园艺站审核,市农业局组织有关专家深入果园现场查看、询问,形成调查报告。通过召开专家组专题会议,综合考评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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