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2年市级水果标准园建设方案》的通知
(洛市农文〔2012〕12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洛宁县园艺局,汝阳县经济林办,洛龙区农林局,嵩县、栾川、孟津水果生产主管局:
现将《洛阳市农业局2012年市级水果标准园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遵照执行,抓紧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洛阳市农业局2012年市级水果标准园建设方案
为完成水果标准园创建任务,促进水果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农业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水果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应用集成配套技术,建立一批规范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水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促进水果质量、效益全面提升,引领水果产业改造升级。
二、目标任务
在全市特色水果(乡、镇)生产区域,选择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果园(苹果、梨、葡萄、石榴、樱桃等树种),建设7个市级水果标准园。
三、标准要求
(一)园区选址及规模
选择交通便利,地势平坦,四周方正,边界整齐(坡地果园应建设水平梯田),集中连片100亩以上。
(二)园区硬件建设
栽植品种统一,密度合理,横竖成行,树形规整,道路路面硬化或铺沙石,围墙(栏)、绿篱整齐无破损,大门入口牌匾美观清晰。
(三)园区管理
1、土肥管理:采用生草、覆盖、清耕等土壤管理方式。施肥应以有机肥和果树专用复合肥为主,所施用的肥料不应对果园环境和果品质量安全产生不良影响,采用节水灌溉技术。
2、整形修剪:标准园树形合理,树冠大小、高度基本一致,枝组有条不紊,株间无严重交接,冠内通风透光良好,无病虫及枯死枝(树),缺株率小于2%。
3、建立完整的生产管理档案:记录各类生产资料的名称、用法、使用日期,病、虫及重要农业灾害发生与防控情况。
4、农药化肥管理:由专人负责农药、化肥的采购、存放、使用及包装容器回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