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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1)响应的升级:当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应急指挥部或上级农业部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

  (2)响应的降级: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经专家咨询评估后,上报本级应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二)指挥协调

  1、市农业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按照市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启动市农业局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2、市农业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协调有关科、室、站、中心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农业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保护区域。

  (三)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跨市、跨领域、影响严重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由市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协调实施,影响特别严重的报市应急指挥部决定。

  (四)响应的终结

  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终结,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三、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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