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计划财务科:负责协调相关科室编制事故应急处置所需固定资产的方案,积极争取市政府追加应急处置所需的固定资产投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及管理。
4、人事科教科:负责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将应急处置相关知识作为农民培训的内容加以落实。
5、种植业管理科:负责组织与种植业领域农药残留等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6、水产科:负责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7、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科: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8、监察室:负责对公务员和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督查督办,并依法依纪提出处理建议或做出处分决定。
二、市农业局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的办事机构。农业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立即启动。
(一)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市应急指挥部、农业厅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任与副主任
1、主任: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主任担任;
2、副主任: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科教科、种植业管理科、水产科、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科、监察室科长(主任),事故发生地省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管负责人担任(见附件二)
(三)联络员、联系人
1、各成员单位设联系人(见附件三)
2、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设联络员、联系人,联络员由主管负责人担任,联系人由主管股(室)负责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