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元旦和春节期间渔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孟津县渔业开发办公室,嵩县水产移民管理局,洛龙区农林局:
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是我国传统的重要节日,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欢度喜庆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两节”期间的渔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两节”期间是水产品的购销旺季和渔业生产安全的敏感时期,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船舶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清楚,责任到人,坚决杜绝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渔业水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市场检查,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
各地要加大对水产苗种和养殖单位的监管力度,强化应急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对渔药、饲料等主要投入品的监管,排除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阳性样品及生产单位,要依法查处,坚决防止问题产品流入市场。要充分收集、整理、掌握主要水产品供需状况和价格信息,深入做好数据分析和供求预测,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水产品生产、供销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组织产品供应,确保市场水产品价格稳定、供应充足。
三、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生产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渔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加强渔业安全隐患排查。“双节”前后,各地渔政管理机构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渔业船舶安全大检查,特别要对有可能载客的渔船进行一次认真的排查,严防渔船载客。对渔业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渔业船舶消防、救生设备未配备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船主,要责令其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确保渔业船舶水上安全。
四、坚持节日值班,快速妥善处置渔业突发事件
节日期间,各地要认真安排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各种有可能发生的渔业突发事件。一是要及早落实节日期间值班人员,保证联络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安全问题时能得到及时处置;二是要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按要求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渔业主管部门,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误报;三是要妥善处置渔业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要有高度敏感性,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应对,力争在第一时间和第一现场予以控制和处理;四是要正确引导媒体舆论。对于一些负面信息或不实报道,要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澄清事实,维护社会稳定。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发挥舆论的正面引导作用,为全市节日期间水产品生产和供应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