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长政办发〔2011〕9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加强城区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完好的体育锻炼设施,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务院《
全民健身条例》、《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
湖南省实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城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
全民健身条例》、《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
湖南省实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办法》,围绕创建人民满意城市的目标,着力推进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全市全民健身工程的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为建设和谐长沙作贡献。
二、目标任务
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加强城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建设与管理全民健身设施,以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打造城市品牌。按照“为民服务、注重实效、因地制宜、群众受益”的原则,分区、分片就近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打造十五分钟健身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工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全民健身设施功能,确保全民健身设施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和科学健身习惯,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