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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
  2012年是全市“作风转变年”。为提高网上行政效能,市政府对各单位网站建设、管理等工作进行督查,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对督查结果实行月通报制度。
  2月9日,因市卫生监督中心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市卫生局被市政府办公室通报。为了汲取这次教训,更好地发挥网站快捷、方便、透明的服务功能,即日起,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网站建设、管理自查活动。请各单位对所属网站认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正常运行。重点检查:网站各栏目内容(包括图片)是否更新、更新是否及时;群众在线咨询和投诉举报是否及时回复、回复是否规范;应公开的医疗卫生信息是否公开、公开是否及时;网站是否能够正常运转、链接是否有效;网站是否建立互动等内容。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引起足够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并于2月16日前整改到位。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网站运行的长效保障机制,制定操作性强的有效措施,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发挥网站应有的作用,为公众提供及时有效、公开透明的信息服务,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树立卫生系统良好形象,提高网上行政效能,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月16日前,各单位将网站自查、整改情况及网站分管领导、负责人、网管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市卫生局办公室,传真:63936135,邮箱:lywsxx@163.com。市卫生局将对各单位网站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在系统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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