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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程序,提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水平。按照“部门合作、资源共享、发挥优势、协同应对”的原则,建立部门之间双边、多边应急联动合作机制,完善信息互通和协同处置制度。加强军地联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应急管理合作,做好信息通报、学习交流、联合演练、协同处置等工作。
  四、继续搞好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努力提升突发事件防范工作水平
  按照应急管理常态与非常态结合,预防与处置并重的原则,坚持定期排查、实时监测、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有效治理的风险隐患管理机制,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分类、评估、治理、登记、检查、监控工作制度,优化监测监控、预测预警系统,完善风险隐患管理数据库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交通、电力、供水、通信等重点设施,建筑施工、危化品生产等重点单位,地质塌陷区、病险水库等重点区域,学校医院、商场酒吧等重点场所以及群体性事件高发区域、行业的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整改。强化涉黔舆情监控工作,确保及时处置苗头性突发事件。
  五、加强应急资源储备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应急处置的物资需求
  立足预防和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
  的原则,抓好应对突发事件的物资、装备、生活用品以及运输能力、通信能力、生产能力的储备工作。健全使用需求和储备情况调查统计制度,强化应急物资的登记、核实和管理,动态掌握各类应急资源的分布、数量,推进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建设。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应急物资的协调保障,建立高效调运机制。
  六、科学合理配置现有资源,稳步推进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按照“全省统筹、打捆立项、分级负责、同步实施”的思路,组织实施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妥善解决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资金问题。各市(州)要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做好应急平台指挥场所建设改造工作,力争早日启动以政府应急平台为枢纽,以有关部门专业平台为支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统一协调的我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七、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培训,着力增强全民防范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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