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2〕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省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全省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
突发事件应对法》,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进跨越的主基调和重点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带动的主战略,坚持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强化规范,夯实基础,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和谐稳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抓好应急预案修编演练工作,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的工作部署,按照“总体预案注重原则指导,专项预案注重专业应对,部门预案注重职能发挥,基层单位预案注重具体处置”的原则,推进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基层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着力解决规定不明确、流程不具体等问题,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重点抓好高风险地区、高危行业、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协调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二、加速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应急处置的人力基础
按照“规模适度、专兼并存、管理规范、协调有序、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原则,着力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重点领域专业应急队伍和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总结推广全省县级应急救援工作试点经验,依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整合县级各类应急救援力量,补充专业装备和器材,切实提高县级应急救援能力。鼓励大中型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的社会化参与程度,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