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推动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无水港和出口基地建设。(省商务厅)
5.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人行贵阳中心支行)
(二十九)改进招商引资方式,提高质量和效果。(省投资促进局)
1.加强签约项目筛选,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落后产能和污染项目一律不得引进。(省投资促进局)
2.面向重点地区、企业,开展专业招商、小分队招商、网络招商、以商引商和项目推介。(省投资促进局)
3.制定实施提高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开工率、投产达产率的考核措施。(省投资促进局)
4.建立招商引资项目省级调度制度,实行月调度、季度检查通报。(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
(三十)改善投资软环境,提高对外商的服务水平。(省商务厅)
1.查处和曝光破坏投资环境、坑商害商骗商的案件。(省监察厅)
2.进一步清理不适应对外开放的政策,规范外来投资服务办法和程序。(省商务厅、省政府法制办)
3.建设外资项目网上集中审批平台。(省商务厅)
(三十一)促进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省级安排创业投资引导资金2亿元。(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2.完善和落实促进自主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政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3.加强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
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达5万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5.开发林场管护、道路协管、城镇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8万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十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能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640万人、293万人、170万人、200万人、210万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900万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下拨各地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04亿元,在六盘水等地开展商业保险参与医疗保障保险体系建设试点。(省民政厅)
4.加强城乡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城市街道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省民政厅)
5.推进殡葬改革。(省民政厅)
(三十三)加快服务业发展,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省发展改革委)
1.旅游总收入达1800亿元,同比增长26%,旅游人数达2.12亿人次,同比增长25%以上,入境旅游飞行航班和包机130架次以上。(省旅游局、省机场集团公司)
2.建设贵州物流新城、毕节运航物流园区、凯里西(麻江)铁路物流园区等一批重点物流园区,完成4个以上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率先实施现代化升级改造和一批农产品市场物流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省商务厅、省农委)
3.实施“六个一批”文化产业计划,培育文化产业市场主体,推进“十大文化产业园”和“十大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力争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180亿元。办好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交易博览会。(省文产办、省文化厅)
4.加强重点行业软件应用产品和共性技术研发,推动软件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加强软件园区基础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龙头软件企业,扶持打造本土品牌企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
(三十四)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提高民营经济的比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完成民营经济投资2800亿元,实现增加值2600亿元,民营经济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9.5%。(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