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落实科技部青海省政府工作会商议定内容分工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12]7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科技厅《关于落实科技部、青海省政府工作会商议定内容分工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一月八日
关于落实科技部青海省政府工作会商议定内容分工的意见
(省科技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
为贯彻落实好科技部与我省会商议定内容各项工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分工负责意见。
一、推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和发展
(一)加强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大力发展盐湖特色化工产业集群
1.重视战略研究,加强盐湖资源利用的综合规划,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等参加)
2.围绕柴达木盐湖化工、大型钾肥和石油天然气化工基地建设,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盐湖化工、石油天然气、煤化工等支柱与优势产业领域为重点,以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为载体,着力开展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利用技术、不同资源之间的相互链接利用技术、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的攻关,破解技术瓶颈,打通产业链,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及科技研发公共平台建设;实现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推动柴达木地区经济的循环发展。(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环保厅、海西州政府、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等参加)
3.开展水资源保障与生态保护等方面研究与集成示范,为柴达木地区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提供科技支撑。(省水利厅牵头,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等参加)
(二)加强新能源技术的开发与集成应用示范,建立可再生能源示范区
1.结合柴达木循环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加强对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需求与建设的规划布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省经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等参加)
2.加强与东部发达地区的技术和产业对接,并加强相关技术的二次开发和集成应用,开展大型并网光伏发电、高原风力发电等多种能源互补及智能电网方面关键技术的研发和集成应用。(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等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