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贵阳市第二批生态文明企业予以命名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2〕1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生态文明企业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0〕234号)文件精神,按照《贵阳市生态文明企业考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贵阳市生态文明企业创建标准(试行)》及贵阳市生态文明企业创建工作的总体安排,经过企业自愿申报,所在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初审并择优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文明办、市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专家联合复审及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经贵阳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决定命名贵州开阳华兴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等 82 家企业为“贵阳市生态文明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