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小金河西支渠农田水利整治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惠府〔2011〕116号)
根据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市政府拟依法征收小金口办事处白石村、小铁村的农村集体土地和市农校的农用地,转为国有农用地,作为惠州市小金河西支渠农田水利整治工程项目用地,按有关程序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权属、面积和范围。
拟征土地位于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事处白石村、市农校、小铁村,属小金口街道办事处白石村、小铁村集体土地和市农校农用地,面积约80亩。征地范围为:小金河西支渠起点的白石村汤村顺流经市农校、小铁村山子、北权至小铁(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21号)规定的三类区补偿标准执行。
地 类
|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元/亩)
|
耕地(宅基地)
| 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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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 地
| 40000
|
林 地
| 18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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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水面(鱼塘)
| 54000
|
未利用地
| 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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