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阶段(3月17日至10月31日)。定期组织检查各部门和各单位政风活动开展情况,查摆和解决问题情况;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明查暗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学习
《行政问责规定》纳入公务员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联系国家和省、市新闻媒体对
《行政问责规定》的学习和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报道;继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意见箱、在市长公开电话开设政风专线、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设置政风问题投诉箱,接收转办社会和公众反映的政风问题,深入企业和大项目单位倒查存在的政风问题。适时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社会满意度评价专项活动。
相关部门要对明查暗访、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企业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逐项启动问责机制,对调查核实后确定存在问题的当事人和单位实施问责。通过《政风通报》对学习、落实情况,以及正反面典型进行通报。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总结工作成果,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案例进行总结、提炼,予以制度化,形成政风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四、组织机构
根据市级领导变动情况,重新调整市政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其成员。
组 长:宋希斌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姜国文 市委副书记、市纪检委书记
聂云凌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石嘉兴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赵 坤 市政府党组成员
黄玉生 市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董凤山 市纪检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查世纯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李纪元 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单国俊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邵玉良 市纪检委常委
李 兵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
主 任:李纪元(兼)
副主任:孙 钊 市纪检委效能监察室主任
佟 宇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毕为民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姜 琪 市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