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全市将投入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4亿元,实施烟水配套工程2.5万亩,建设密集烤房1864座、机耕路100公里、育苗设施4.4万平方米,购置农机具440台(套)。各产烟县(市)要高度重视,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超前性,县级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每月组织各相关工作部门及乡镇召开一次工程建设调度会,着力解决建设进度慢的问题,确保当年计划当年完成。各产烟县(市)要在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实施息烽县雨淋河、开阳县马家桥、清镇市银燕水库等烟水配套及水源工程建设基础上,抓紧筛选项目,积极做好新项目的规划、立项、可研、初设等前期准备工作,力争2012年向国家烟草专卖局申报2-3个水源工程项目。各产烟县(市)政府要统筹安排,加大涉农、国土治理和乡村道路建设资金整合力度,力争在水源工程、机耕路、基本烟地综合治理、全程机械化建设方面取得较大的突破。各产烟县(市)要高度重视设施管护工作,明确烟办承担管护责任,将管护资金纳入年初预算,每年必须足额从烟叶税中提取10%的资金用于烟叶生产及基础设施管护专项资金(具体分配为烟叶生产占70%,基础设施管护占30%)。各产烟县(市)要完善具体的操作管理措施,确保有制度依据,有经费保障,有人员执行。没有的要尽快研究制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资金,把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工作真正纳入重要日程,管好、用好设施。
六、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烤烟是我市传统农业支柱产业之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烤烟在全市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把烤烟产业作为烟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烟农脱贫致富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各县(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换届后及时调整和充实县(市)级烟叶生产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力量。各县(市)级人民政府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烤烟用煤用电制度,切实保障烘烤用煤用电及时、足量供应。各乡、镇政府要把好合同种植关,确保按合同种足面积。各级烟草部门要切实搞好烟叶基层建设,狠抓生产技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公安、工商、物价、质量监督、交通运输、植物检验检疫及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部门要加大合作力度,确保烟叶生产、收购、调销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农业、水利、发改、科技、农机、交通、国土、电力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烟叶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实实在在为烟农着想,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搞好技术指导和各项服务工作,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抓好烟农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努力提高烟农生产水平,提高烟叶质量,增加烟农收入,提高烟农种烟的积极性,稳定烟农队伍,为全市烤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