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筑府办发〔2012〕2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今年以来,我市加大各项建设工作力度,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遏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委、市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性,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区、市、县政府及监管部门、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管理,着力排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区、市、县政府和负有建筑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督管理原则,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建设主体建立和完善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程序,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别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加强在建大型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检查安排: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并以此为契机,促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施工单位逐一自查、区(市、县)全面检查、市级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第一阶段(2月12日至22日):由各施工单位组织开展在建项目的逐一自查自纠,各区、市、县政府及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在建项目进行逐一检查。第二阶段(2月23日至3月3日):由市住建、安监等部门牵头组成督查组,在各建筑施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重点抽查。
(二)检查内容:施工许可手续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办理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隧洞、桥梁施工、深基坑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情况及相关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验收、使用期维护保养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编制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方案,冬季施工的临时用电情况、保暖、防冻、防滑安全措施等;临边及洞口防护情况,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场验收、抽样检测情况,防高坠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