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和于树森等六名同志记功的决定
(新政文[2011]26号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2010年,市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心,积极拓展用地空间,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着力做好卫片执法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2010年上报、批准用地达到34224亩,是全年7005亩用地指标的4.88倍。河南省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新乡片区)由市国土资源局率先提出,是全国申报国土资源部重大土地整治项目审批首先通过的一家,目前正式启动。该项目争取资金28.86亿元,已到位资金8.2221亿元,项目完成后每年可增加粮食6亿斤。全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全省第一个落地,全市1050个新型农村社区、28个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全部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共获批挂钩周转指标1.1万亩,有力促进了城乡统筹。2010年开展的全市首次全覆盖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后的第一次问责,我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为4.9%,不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问责红线。
为表彰新乡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市政府决定,给予新乡市国土资源局记三等功奖励,给予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于树森、副局长李世成、范玉岭等3名同志记二等功奖励,给予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监察科科长张文顿、规划科科员高磊、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吴卓杰等3名同志记三等功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