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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

  三、对象和要求
  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对水利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水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以及水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
  (一)坚持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和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有机结合。中央和省委二个“一号文件”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工作会议(以下简称“两会”)是对我省今后改革发展立足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作出全面部署的重要会议,文件及“两会”把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提到了重要位置。水利法制宣传要紧密围绕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大力宣传水利的战略定位,水利改革发展和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以及各项政策措施,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发展。要通过典型事例宣传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水利法治建设成就,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两会”精神,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加快水利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完善并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健全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切实加强公务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务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完善和推广水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情况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对水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
  水利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化水利企事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加强与涉水管理相对人生产生活相关的水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宣传国家和我省水资源状况,水利工程建设的作用,擅自采砂、取土、取水、设置行洪阻碍物、圈圩、垦植护坡、损坏水利工程设施等造成的危害,通过宣讲、漫画、专题片、文艺演出等喜闻乐见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涉水管理相对人遵守水法规,自觉维护水利工程设施的意识。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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