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确定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切实提高工作实效。强化机关学法用法,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积极为乡村和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加强规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河湖管理,促进团结治水以及水利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的政策法规宣传,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自身的权利、责任、义务,自觉维护水事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水法规进学校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培养和促进广大学生形成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加强企事业单位节水型社会建设,取用水管理,河湖水域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防汛防旱、水文设施管理等专题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依法开展水事活动的自觉性。
(八)持续开展水利法制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围绕宣传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提高宣传教育成效。使法制理念得到广泛传播。
(九)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全体公务员,重点加强
公务员法、
行政监察法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进一步提高为人民用好权、掌好权,为人民谋利益的认识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十)加强水利法治文化建设。坚持面向社会,服务群众,贴近水利法制实践,贴近群众文化生活,进一步加强水利法治文艺创作。以丰富生动的法治文化作品吸引人、感染人、说服人、不断提升公民的法治文化修养。要创新水利普法的载体和形式,重视发挥各类水利法制宣传阵地、文化团体和群众组织的作用,让法治文化融入主流文化和和群众生产生活之中。
(十一)深入推进依法治水。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规则,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加快水利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完善水法规体系。健全水行政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和制止各种违法行为。强化水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水法规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应急预案,预防和调处各类涉水矛盾和纠纷,维护水事秩序和社会稳定。深化水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行政许可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层级考核,促进政府职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