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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

  (五)深入学习宣传水法规。进一步加强对《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防汛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水文条例》、《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涉水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切实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落实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管理措施,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增强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突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宣传,使全社会进一步了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大意义和作用以及基本内容,促进全社会用水观念转变,为深入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创造良好条件。
  (六)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水利移民安置和后扶持等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保障水利行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水污染事件、边界水事矛盾预防和纠纷调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复议、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建设管理、经营管理、预算管理、合同管理、财会审计等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水利企事业单位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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