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职责分工
“2.22集中活动日”由省局统一领导,市局组织协调,各县(市)局、城区分局组织实施,各级领导亲临一线,领导挂帅、现场坐镇、督导指挥,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形成以市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局、城区分局具体实施、执法人员全员上阵,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具体分工如下:
1、集中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工作。该项工作由市局12315指挥中心负责,市消费者协会配合,具体组织实施消费者现场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安排部署各县(市)局、城区分局现场投诉、处理工作。各县(市)局、城区分局要设立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机构和接待场所,接待场所不得少于两间办公室,设立2— 3部专线电话,指定专人集中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并负责活动日期间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2、集中进行市场巡查工作。该项工作由市局市场科负责,商广科、消保科、监管科配合,具体组织实施市场巡查工作,安排部署各县(市)局、城区分局市场巡查内容和具体活动要求。要提前准备、提前介入、深入一线,现场排查,及早排查各类市场主体违法、违规线索,及时汇总上报各类信息,为集中行动打好基础。巡查活动要围绕“五个周边” 市场,重点排查涉及从事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农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娱乐场所等无照经营行为;重点排查非法经营“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产品、过期变质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以及非法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食品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排查商业零售企业虚假促销行为;重点对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及周边市场进行排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缺斤少两行为;虚假宣传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重点排查以“高科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名义及利用互联网从事的传销活动。
3、集中捣毁制假售假窝点。该项工作由市局公平交易科负责,消保科、监管科配合,具体组织实施捣毁制假售假窝点活动,安排部署各县(市)局、城区分局现场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工作。组织各县(市)局、城区分局开展制假售假窝点的排查工作,及早掌握线索和案源,汇总上报相关信息,集中组织捣毁制假售假窝点的各项工作。排查工作要重点围绕“黑网吧”、无照经营食品窝点、传销窝点等进行,通过排查,掌握线索,集中力量,一举捣毁,确保成效。
4、集中处理违法违规案件。该项工作由市局公平交易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违法违规案件集中处理工作。安排部署各县(市)局、城区分局现场案件查处工作,指导各县(市)局、城区分局案件办理工作,及时收集案件线索,汇总上报各类案件信息,组织开展违法违规案件集中查处和办理工作。对大案、要案,市局公交科要提前介入,提前指导,提前协调,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