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中原红盾行动集中整治五个周边市场2.22集中活动日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工商办〔2012〕13号)
各县(市)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协会):
现将《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中原红盾行动集中整治五个周边市场“2.22集中活动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详实的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中原红盾行动集中整治“五个周边”市场“2.22集中活动日”工作方案
根据省局中原红盾行动集中整治“五个周边”市场工作安排和部署,省局决定在全省开展整治“五个周边”市场“2.22集中活动日”行动。2月22日全省工商系统将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行动,集中打击“五个周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为确保该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局通知精神,结合洛阳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2年2月22日,时间一天。
二、活动地点
以各县(市)区为主战场,“五个周边”市场为主阵地,以工商所为主战线,集中开展市场整治活动,市局确定偃师市局为省局指导点,省局领导及市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将亲临一线,现场指导。市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要按照《洛阳市工商局处级领导干部分片包干督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单位,现场坐镇指挥,统一组织协调,指导“2.22集中活动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活动内容
以“2.22集中活动日”为载体,以各县(市)局、城区分局为责任单位,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抓手,在2月22日当天,省、市、县(市、区)三级工商局联合行动,全员上阵,突出“四个集中”(即:集中受理,集中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集中受理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集中巡查,发现处理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流通环节的市场行为;集中处理,查处一批重大案件、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重点案件,把效果显现出来;集中公开,面向社会公开中原红盾行动成果、举报投诉处理结果),形成“五个周边”市场集中整治的强大声势,彰显整治成效,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营造环境氛围。通过集中活动日行动,彻底解决“五个周边”市场无照经营问题,悬照率达100%;彻底解决商业欺诈问题;彻底解决商标侵权问题;彻底解决传销和变相传销问题,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实施“福民强市”目标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