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水平运作,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年检、验照工作效率和水平
企业年检的重要目的和意义是对工商注册登记工作的认真反思,是对企业经营数据的统计工程,是综合工商监管信息的监管平台,是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和行政帮助。各单位要注重细节,抓好效能,高水平运作。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创新年检、验照服务方式,丰富服务手段,把为民服务的理念、服务全局的意识贯穿年检、验照工作的始终。一是开通年检、验照“绿色通道”。对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被省局评选表彰的“文明诚信”双百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要优先办理。只要预审通过,提交的年检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均应当场办结;二是推进年检窗口前移,实行“上门年检”服务。对各级政府确定的2011年重点服务企业、地方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企业比较集中的产业聚集区、开发区、科技园区以及辖区内的大中型企业,通过电话预约上门年检,集中办理,现场受理年检,减少企业办事人员往返次数,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对在一个登记机关子公司或分公司(分支机构)户数在10户以上的电信、金融、保险、企业集团、物流公司、大型超市、医药连锁公司等大型企业,主动实行“预约年检”的服务方式,缓解窗口年检压力;四是推行年检、验照“应急服务”措施。对企业年检、验照期间因特殊原因向工商部门提出帮助请求的,各地应统筹考虑,尽可能满足企业需求。工作日、节假日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向企业提供延时服务;四是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时,未使用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不要求采取集中方式统一换照。对2011年10月31日前已经登记注册的,登记机关要根据个体工商户意愿,结合年度验照、变更登记等逐步换发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对旧版营业执照有效期未满的不得强行换发。年检、验照期间,各级工商部门要通过广泛、密集、近距离接触企业的有利时机,向企业宣传工商部门建设服务中原经济区发展的有关政策,充分运用总局授予的注册登记管理权限,加强行政指导,结合年检、验照把促进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宣讲到位。
四、高标准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年检、验照工作执法督查
各级登记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制定的“两个禁令”、“八个严禁”,要高标准要求,加强监控和监管,加强对年检收费的管理,要坚决禁止趁年检、验照之机乱收费、乱罚款,彻底杜绝“搭车收费”;严禁擅自扩大年检审计范围;严禁强制代理年检、验照等行为。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采取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的方式加强对年检、验照工作的监督;省、市两级行政效能电子监察中心对各级年检、验照窗口人员情况、工作情况加强日常实时在线督查;市局将专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针对各地执行年检纪律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巡回督查,对企业来信举报、电话投诉年检、验照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