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自觉用法制手段保障中心工作。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群众工作的过程,依法维护民政对象各项合法权益。
(三)坚持改革创新,突出特色。按照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学用结合、普治并举要求,努力突出民政法制宣传教育特色,注重与依法规范行政行为相结合,与解决民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
二、主要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按照“法制民政”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抓好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服务国防军队建设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
(一)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突出抓好
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民的
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
宪法、遵守
宪法、维护
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
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