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细菌耐药监测网”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执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等制度,制定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按照卫生部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逐步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长效工作机制。
(五)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责险制度。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落实医患沟通和医院投诉管理制度,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配合省政府制定《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加快从立法层次规范化化解矛盾。
(六)“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广东省“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计划用3年时间,全省三级肿瘤专科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示范病房创建率达到100%,二级医院示范病房全省不少于30家,在此基础上择优选择不少于20家医院创建国家级“示范病房”。
(七)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程。完善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制度、评审标准和方法,组织开展2012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活动。积极争创2012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及国家临床重点培育专科,进一步巩固广东作为全国区域医疗中心的成果。加强对国家级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进行评估管理和指导,指导各地开展各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
(八)优质护理服务工程。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程,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的服务模式,加强护理内涵建设,建立创优长效机制,为患者提供全程、全面、规范化的优质护理服务,提升患者满意度。实现护士的岗位管理、科学定编、按劳取酬、按需培养,稳定临床护士队伍,保证护士人力配备。全省所有三级医院至少在8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并达到卫生部规定的优质护理服务标准,二级医院中,80%的地(市)级医院和30%的县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积极探索在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继续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对患者进行回访并延续护理服务。
三、加强医疗服务监管,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一)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完善质量控制评价体系,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告诫谈话制度。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特别是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等机构的监督指导,督促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的核心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护岗位技术“三基”训练和考核,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技能操作能力,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落实《广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规范》,实施新病案首页,加强病历质量监控。
(二)继续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继续推动公立三级医院预约诊疗工作,稳步向二级医院扩展。全省三级医院原则上所有专家门诊号源全部开放预约,专家门诊就诊患者预约率力争达到60%以上。逐步实现分时段预约就诊,力争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推进省级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各地开展区域性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志愿者医院服务,逐步完善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扩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项目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