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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律师协会转发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广州市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广州市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申请表(2012年修订版)

姓  名

 

性 别

 

照片

(小一寸)

所在律师所

 

民 族

 

律师所所在地区

 

学 历

 

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的时间

年  月

曾经从事过的其他职业

 

律师执业证号

 

手机号码

 

可直接沟通的外语

 

可直接沟通的民族语言

 

曾办理过的法律援助案件总数

        件

拟申请加入的

专业律师团

(请在相应的“□”打“√”)

□刑事案件(未成年人)      □物 权

□劳动争议  □人身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医疗损害纠纷   □行政诉讼 

近三年来获得的奖励情况

 

近三年来受到的惩戒情况

 

承办区域意向

(请在相应的“□”打“√”)

□越秀、白云、海珠、荔湾、天河、黄埔

□番禺、花都、萝岗、南沙、从化、增城

自荐承诺

本人自愿申请成为广州市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严格遵守法援机构关于法援案件质量的管理要求,自愿接受法援机构、律师管理部门、市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对本人承担法援案件的办案质量的监督。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律师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律师协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法援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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