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全面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统筹推进党的建设与其他各项工作,进一步激发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11年度评优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激励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推动我局党建各项事业走前头、当先行,促进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范围、名额
  (一)评选范围
  局机关各党支部,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和从事党务工作的专、兼职干部。
  (二)评选名额
  在局属各级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局党委组织评选出 “先进基层党组织”可以党委、党支部名义推荐;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1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数量,原则上按照全体党员总数的15%进行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数量,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1人。
  三、评选办法
  (一)局属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在认真开展创先争优点评活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条件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及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局党委将成立“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小组,根据申报情况和推荐对象的事迹,从中评选出“局属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召开大会进行表彰。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局属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精心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意见,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推荐质量,不搞平衡和照顾。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