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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保留伍拾元面值通用定额发票的通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保留伍拾元面值通用定额发票的通告


  按照《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税收发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地税发〔2010〕221号)、《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种类简并方案>的通知》(渝地税发〔2010〕220号)的规定 ,伍拾元面值通用定额发票在发票综合改革过渡期内使用,从2012年1月起取消。为防止网络发票开具出现意外情况,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现决定伍拾元面值通用定额发票予以暂时保留,具体取消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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