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郑州市工业项目贴息补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郑工信〔2012〕30号)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经开区企服中心,高新区、航空港区、出口加工区经发局,财政(分)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工业经济的促进作用和导向作用,切实推进工业项目建设,根据《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工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郑政〔2010〕2号)文件精神,近期将开展2012年郑州市工业贴息补助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和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郑政〔2006〕1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和产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2006〕14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和产业园区建设的补充意见》(郑政文〔2007〕122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工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郑政〔2010〕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项目:
1.项目企业为工商注册地和纳税地(主要指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在我市的工业企业;
2.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符合郑州市现代工业体系发展规划的战略支撑、战略先导产业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优先;
3.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和扩大生产规模的项目及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
4.原则上为2011年及2012年竣工的工业项目。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企业自愿申请。申报表可从郑州财政网(www.zzcz.gov.cn)在线办事栏下载。
2.申请单位填写《郑州市工业项目贴息补助专项资金申报表》,连同附件一式四份分别报送各县(市、区)工信部门(经发局、企业服务中心)和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