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处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上市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处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上市工作的通知
(苏中小改革〔2012〕148号)


各市、县(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我委拟加大力度,推动省内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现就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工作通知如下:

  一、 上市目标

  2012年-2015年,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正常发展的情况下,力争推动全省300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制,250家企业进入轨道,每年50家企业上市融资。

  二、推进措施

  1、建立企业上市培育机制。各市、县(市)主管部门要明确或设立相应机构、人员,负责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按照“政府推动、中介服务、企业为主”的原则,构建上市培育工作机制。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要加强相关业务培训,真正成为企业上市融资方面的专家,切实担负起指导和协调工作职责。

  2、加强跟踪指导和服务。根据“积极引导、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精心培育”的方针,按照“五个一批”(培训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报审一批、上市一批)的要求,加强跟踪指导和服务;组织中介机构和专家对后备企业逐一分析,科学安排后备企业的上市进程。对已经启动上市程序的企业,作为第一梯队,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帮助解决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缩短上市准备期。对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作为第二梯队,帮助解决引进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设立股份制公司等难题,使其尽快成长成熟,早日达到上市标准。

  3、建立和完善上市后备资源库。构建我省中小企业在不同层次资本市场上市的后备资源队伍。加大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力度。积极做好后备资源摸底和培育工作,建立中小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库,尽快形成“上市一批,申报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通过沙龙、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拟上市企业主要领导层的培训,帮助他们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熟悉和掌握资本市场的规则,加快思想创新、理念创新和工作创新。

  4、给予财政奖励和扶持。各级主管部门在安排科技、技改、节能环保、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时,对即将上市或进行股改的中小企业给予奖励和扶持。积极推动产业基金、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及证券机构等与我省中小企业的对接,建立各类投资机构与企业的合作机制。采用政府推动、社会参与、专业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为拟上市中小企业提供快速、便利的资金服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