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阿政办发〔2011〕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驻阿各单位:
根据
宪法、地方组织法和自治条例的规定,自治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现将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银 雁:主持县政府全盘工作;分管审计、行政监察、财政、人事编制、人民武装等工作。
李春林: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法制、信访、督查、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房管、人防)、教育、旅游、统计、国税、地税、金融等综合经济工作;联系党校、武警中队工作。
贺建生:分管发展改革(物价、新能源)、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非公)、交通(运管、道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业园区、资源勘探、电力、石油、铁路筹建等工作。
冯辉昌:分管农牧业(农业技术推广、动物防疫)、农牧村工作(红柳湾农牧业开发区)、水务、林业、国土资源、公安(消防)、司法、民政(老龄)、残联、民族宗教、工商、粮食等工作;联系两乡一镇。
雪 莲:分管科技、地震、气象、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术监督、邮政、电信、移动、联通、侨务、外事、翻译、县志编纂等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档案、新华书店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