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耗统计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水平,把《统计制度》和《实施方案》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为促进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深入、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请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将实施方案于2012年1月10日前报送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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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斌斌 电 话:13993827845 邮 箱: ZJCXJGNYTJ@163.com
附 件:张家川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张家川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
《统计制度》)和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管局发[2011]80号)和《天政办发[2011]215号文件》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促进公共机构加强日常用能精细化管理,提高用能效率,分解节能指标,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办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编制并发放统计软件和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
(二)各乡镇、各单位负责所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工作,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将有关统计资料报送县政府办。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基础表及台账
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乡镇、各单位填写、上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所属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部门汇总后,报县政府办。
(二)综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