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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政办发〔2011〕1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市属驻县有关部门:

  现将《张家川县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张家川县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河道管理秩序,合理有序开采砂石资源,维护河势稳定 ,保持河流生态平衡,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重点针对河道内存在的无证开采、乱采乱挖、越界开采、超期开采、乱搭乱建、乱排乱倒、超载运砂及存在安全隐患等违法行为认真开展综合整治,坚决取缔无证非法采砂,促进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凡在我县范围内的河道、界河、河滩地、河堤管理保护范围及库区,都属于此次整治的范围。重点整治后川河、清水河、樊河沿线河道及县城、乡镇所在地河道,天平铁路、庄天二级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所在河段以及采砂危及防洪安全比较突出、采砂量较大、群众和媒体关注的存在非法采砂行为的河段。

  三、整治内容

  (一)依法取缔无证非法采砂场。针对河道内存在的非法采砂行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对不符合采砂规划的、许可证已到期的、未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的、手续不全等非法采砂户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限期拆除撤离河道。对非法采砂工具依法查扣、拆解。对毁坏防洪工程设施和交通工程设施、对抗和威胁执法人员、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采砂行为依法严处。

  (二)进一步规范有证采砂行为。对已取得采砂权的采砂业主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砂场存在的超深、超界、超时限开采、近堤凹岸开采、废渣乱堆乱放等违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继续从事违规采挖的,坚决吊销采砂许可证,对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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