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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行动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河南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行动计划的通知
(豫工信办〔2012〕7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省直管试点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2012年河南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2012年河南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行动计划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规〔2009〕35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9〕161号)精神,为全面推进国家和省两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推动全省产业集聚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以工业为主体的,主导产业特色鲜明、产业关联度高、水平和规模领先、在产业升级、“两化”融合、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区域品牌发展和人力资源充分利用等方面走在前列的先进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通过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优化我省工业产业发展的科学布局,发挥传统产业优势力,发展壮大战略新兴产业。进一步提高集聚区工业发展水平,促进“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把示范基地建成全省两化融合的推进基地、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的先导基地、节能减排的实践基地、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二、创建目标

  继续在全省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开展国家、省两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力争2012年再创建国家级示范基地2个,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10家左右,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集聚区2家。力争培育产值超700亿元示范基地2家,超300亿基地10家,超100亿基地35家。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突出新型工业化。进一步推进国家、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在提高基地的集约程度、减少资源消耗、提高环境保护和创新能力、提高技术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上下功夫,加快构建结构合理、特色鲜明、节能环保、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典型引领作用。一是深入贯彻落实豫政办〔2009〕161号文件精神,把示范基地创建作为推进集聚区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细化方案,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二是严格创建标准。坚持主导产业鲜明标准,向“专、精、特、新”方面发展,提高集聚区特色产业的集中度;坚持可持续发展标准,大力推进淘汰落后、资源综合利用,实现产业良性循环发展;坚持科技创新标准,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培育一批省和国家知名品牌。三是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创建工作要求,对获得国家和省级示范基地称号的,加大政策支持和落实力度。加强示范基地日常监测管理,今年将对首批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首批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开展复核工作,凡达不到复核标准的,将取消示范基地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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